美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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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級 5–7, 8–10 (選修), S1–S4 (專業、選修) 科任老師 Flg, Hab, Hlt, Ile, Kre, Nat 專科教室 3 門美術專科教室,配備 SMARTBoard
Betty Edwards 在她的書《保證學會畫畫》提到,需要基本的視覺能力,也就是能辨識邊界線、空間形狀、尺寸關係、光與影以及整體畫面的能力,才能畫畫。 (參見 Betty Edwards: 16) 她還寫道,可以/應該把「[...] 畫作『思考的工具』」視為工具使用。 (同上) 同時,觀看的能力是最難教的之一;畫畫的能力與思考能力密切相關。
人們總是談論創新、創造力與想像力。美術與美術課提供培養學生感知能力的機會。美術科的特別任務是培養生活在圖像日益重要的世界裡的學生。
根據新的教育大綱,自 01.08.2024 起進入為期三年的試用階段,並在五年級及以上的年級廣泛實施,美術課應該「[…], 同時促進在個人與合作的實驗、造型與反思過程中的快樂與經驗 […] ,以及表達與造型的想像力與創造力在[…]」。(教育大綱,第 4 頁)在這裡還可以列出更多,但以美術科為單位,我們想要指出在視覺藝術這個科目上對我們重要的事項。
我們的課程根據教育大綱,設定不同的主題重點。這些重點涵蓋自由藝術、建築與日常文化的參考領域,進行美學的研究。
從繪畫到理論再到時代媒介,學生可以透過各種材料接近特定問題領域,並以美學的探究方式試驗。學生學會使用各種材料,發展自己的問題意識,並在工作過程中習得手工技術與技能。由此,實踐得來的能力與理論知識相互印證。藝術作品完成後以書面或口頭反思,讓學生能提出並反思問題。
因為我們在這裡無法描述我們所做的一切,對於有興趣者,我們在首頁的「Ästhetische Fächer – BildendeKunst」選單下,已上傳一些 學生的專案。我們希望您喜歡這些專案。
(Carolin Kreismer – 美術科領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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