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目與課程安排在學習階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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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 2020年3月24日

所有高中高年級的學生自 進入 Studienstufe — 也就是最後兩個學年的階段 — 自 2009/10 學年起在漢堡以「 Profiloberstufe 」進行教學。這種組織形式因此取代了當時的改革式高年級。主要特徵如下:

所有學生必須在三門核心科目之中受教:德語、進階外語、數學。
你們從學校或合作學校的提供中選一個專業區域。
你們從選修或必修區再選其他科目,以符合所有選課的條件。

1. 任務領域
(語言-藝術-美學任務領域)

  • 德語、英語、法語、拉丁語、西班牙語、波斯語、阿拉伯語
  • 美術、音樂、戲劇
  • Cambridge(與英語成績一起計算)
  • 音樂實作課程(樂隊、合唱、管弦樂團)

2. 任務領域
(社會科學領域)

  • 政治-社會-經濟(PGW)、地理、歷史、經濟
  • 宗教、哲學、心理學

3. 任務領域
(數學-自然科學-技術領域)

  • 數學
  • 生物、化學、物理
  • 資訊科學

沒有任務領域被分配為體育和研討課。體育理論科與必修體育科一起計算。

三個核心科目中,兩個以選擇方式在較高難度水平授課,其中至少一個為書面畢業檢定科目。題目由主管機關統一設定。
第二個核心科目(在較高或基礎水平)為書面或口頭檢定科目。

專業區域至少包含三科,其中至少一科為畢業檢定科目的科目。

所有學生每週有 34 節課,其中 12 節在核心科目,12 節在專業區域。

除了三個書面畢業檢定外,還有一個口頭畢業檢定作為經典科目考試或作為簡報考試。